澄清聲明
今天鏡周刊報導有關中影案
有諸多不實消息
特別澄清如下
第一
鏡周刊2017年7月配合台北地檢
大肆報導蔡正元侵占中影減資款
但經過一年多的調查
台北地檢不但找不到
任何蔡正元侵占中影的證據
還發現蔡正元籌措7億多元給中影
協助中影渡過遭莊婉均掏空的危機
最後起訴書沒有任何一句話
指控蔡正元侵占中影
反而改變方向指控
蔡正元侵占阿波羅公司
問題是
阿波羅公司是蔡正元百分之百
個人擁有的公司
換言之台北地檢的起訴
是一個沒有任何受害人的侵占案
第二
鏡周刊說國民黨少收24億元
這個說法是對的
但金額應該是60億元
蔡正元自始自終都堅持中影買家
應該支付這筆「土地利潤分享金」
但是現在證據浮現才發現
中投的張哲琛、汪海清
和郭台強在打假球
錄音帶譯文證實
張哲琛和汪海清早已答應郭台強
不收這筆鉅額的分享金
讓國民黨遭到重大損失
起訴書也說
「郭台強獨享鉅額增值利益」
第三
還有許多尙未公開的內幕
希望鏡周刊好好閱讀
蔡正元在各個訴訟中的證詞
不要胡亂報導